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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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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发布日期:2019-06-12 作者:万保网 点击:

积分落户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问:申请积分落户中资格条件“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答: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2019年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指的是(实际申报时将由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这一资格条件作判断,不需申请人自行计算或提供书面材料)(1)外埠城镇职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外埠农村劳动力: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北京积分落户达到多少分才能落户?

    2018北京积分落户分数线:最低90.75分(最高122.59分)

   2018北京积分落户达标人数:共6019人(申请人数共124657人)

    在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均为6000人.按照同分同落的原则,今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

    由于每年申请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的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政策试行期满后,北京将认真研究分析政策实施 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评估,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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