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社保咨询

新闻分类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89-1171-5726




女职工在“孕期、…”三期期间,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女职工在“孕期、…”三期期间,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9-03-20 作者:万保网 点击:

女职工在孕期、…”三期期间,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期间,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需提醒的是,女职工在“三期”并不是进入了保险箱.如果女职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还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网址:http://www.shebao99.com/news/461.html

相关标签:女职工在“孕期、…”三期期间,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一键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